关于化学化工公司员工活动参与的规定
为提高老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,促进老员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根据全国对老员工能力培养与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要求,并结合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,要求员工参与活动按以下规定执行:
一、公司学工办根据相关活动文件要求,合理安排员工参与各类活动,并加相应量化分和素质学分(德育学分)。若无特殊情况,各班级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。
二、活动参与:
1、活动参与者除特殊情况外,不允许请假。
2、如果有事,必须提前书面请假。经批准后,方可不参加该次训练。
3、除特殊情况外,不得中途退出活动或比赛。
三、如有上述第三条违反者,将给予以下处罚:
1、量化、素质学分(德育学分)不加训练分。
2、视情节轻重,其素质学分(德育学分)和量化扣0.5分及以上。
3、在员工资助(助学金、勤工助学等)、评优(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员工干部、优秀大学毕业生等荣誉称号)以及党员发展中不作优先考虑。
4、在该生本学年《学年鉴定表》中如实记录,并存入员工档案。
四、本规定自2016年4月起执行。
化学化工公司学工办
2016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