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(见附件1),结合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、在校表现、学习成绩等情况,经公司资助中心审查,现对公司获得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名单公示如下(见附件2)。公示期: 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0日(3个工作日)。
广大师生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学工办提出。
附件1: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:化学化工公司2020-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名单.xls
化学化工公司学工办
2020年12月8日